38-42周涉及中國玩具的48起通報中,原因為產品材料含高風險化學物質的共33起:其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30起,占總通報數的60%,亞硝胺、重金屬和其他化學物質各1起,共占6%(如圖3所示),這表明出口歐盟的玩具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含量超標的風險最高。鄰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材料,令聚氯乙烯由硬塑膠變為有彈性的塑膠,起到增塑劑的作用。2009年6月23日生效的歐盟法令2009/552/EC修訂了REACH法規附錄XVII的第51和52條,針對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指出"玩具及兒童用品的塑料材料中,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及其混合物的質量百分比不得超過0.1%","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兒童用品的塑料材料中,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及其混合物的質量百分比不得超過0.1%",若產品含量超過規定限值,則"不允許投放市場"。鑒于此,ZHTC建議輸歐玩具制造商及時更新出口市場的質量標準,提高生產工藝,在原材料、生產制造以及終端產品階段嚴把質量檢測關,以減低產品出口風險。然而,考慮到產業整體工藝的改變和提高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鄰苯二甲酸酯指標都將具有很高的風險性。
其次,原因為產品部件易導致兒童窒息的共11起:包括小部件易脫落,掛繩纏繞等情況;原因為產品存在傷害危險的共5起:包括產品部件在兒童力作用下容易損壞而產生鋒利邊緣,弓箭發射動能超過規定最大限值等情況。這多半是由進口商提供的樣品設計不合理或者產品做工不精致造成的。
再者,原因為產品部件存在導致視力受損的通報1起,理由是:該玩具為第3B類激光產品,直視光束有損害視力的危險,不符合歐洲標準EN?60825《激光產品的安全》的要求。由此可見,除40條與玩具直接相關的技術法規和安全標準外,其他領域的歐盟標準,如EN?60825、EN?14682《童裝安全:童裝上的繩索和下擺束帶規范》和EN?14765《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等,亦可對輸歐玩具產品造成影響,這一點須引起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
綜上所述,ZHTC提請各出口歐盟的玩具生產商注意:近期歐盟內部出口風險最高的國家依次為塞浦路斯、德國、斯洛伐克、波蘭;高關注化學物質中鄰苯二甲酸酯是出口風險最高的檢測指標,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做工不精致造成的窒息或傷害危險也是輸歐玩具頻繁受阻的主要原因。此外,我們建議生產具有特殊功能兒童玩具的企業綜合考慮相關領域的技術標準,避免由此帶來的風險。
作者:HYDROCARBON(ZHTC技術支持部)
附:ZHTC簡介
珠海檢驗檢疫技術中心(Technical?Center?of?Zhuhai?Inspection?&?Quarantine?Bureau)簡稱ZHTC。是權威、公正的第三方檢驗檢疫機構。(網址:www.zhtech.cn)
ZHTC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首批認證認可和CMA首批計量認可的機構,是CQC委托檢測實驗室,質檢總局推薦的RoHS實驗室,美泰認可供應商檢測機構,獲得CNAS認可的童車實驗室,出具的報告具有國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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