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玩具安全標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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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從2014年9月開始,歐尚發布了針對所有圣誕季裝飾類產品(玩具與非玩具類產品)的新測試項目。此項目旨在禁止所有將于2015年出口的圣誕季產品中所用的材料里含有此四類物質(包括: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根據歐尚的要求,此四類物質不可在涂層與膠料中被檢出。因此,所有的產品在進入大批量生產前需進行單獨的四項鄰苯二甲酸酯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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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了解到,近日,歐盟接連發布指令2014/79/eu和2014/81/eu,對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部分化學物要求進行了修訂。各成員國需在2015年12月21日之前將指令轉化為本國法規,并符合指令要求。修訂指令具體概括如下:一是規定了tcep[磷酸三(2-氯乙基)酯]、tcpp[磷酸三(2-氯丙基)酯]、tdcp[磷酸三(1,3-二氯-丙基)酯]這3種物質的限量要求,限量值均為5毫克/千克。二是將指令2014/81/eu添入新玩具指令附錄二中關于雙酚a(bpa)的限量要求。據悉,今年以來,僅歐美國家就我國玩具化學物超標引發的通報已有110余起。我國相關部門也在不斷升級國家玩具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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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據了解,印度尼西亞發布的《印度尼西亞新玩具國家標準》已于2014年4月30日全面生效。該法規不但要求出口到印尼的玩具企業強制遵守新的印度尼西亞玩具國家標準SNI法規24/M-IND/PER/4/2013,而且要求特定關稅編碼下的玩具強制執行國家標準。凡是出口到印度尼西亞銷售或分銷的玩具應符合印度尼西亞國家標準(SNI)和技術要求。與舊法規相比,新法規中對出口到印度尼西亞的母嬰用品玩具要求額外的抽樣、測試、標簽和進口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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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監測成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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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越來越多的玩具企業減少了在玩具中使用增塑劑,比如將玩具包裝的材料從PVC改為PET,PVC在生產中一定會用到增塑劑,但是PET屬于軟性塑料,不需要再添加增塑劑。”泉州錦信玩具總經理徐長生表示,PET的成本比PVC高出20%左右,對于一些以塑料為主要材料的企業來說,影響會比較大。如果玩具生產企業只是在某個部位使用塑料,或者是在包裝上使用的話,對總成本的影響并不會太大,估計總成本上升比例在1%~2%。“現在的產品測試越來越多,費用也越來越高。”佛山市美樂寶玩具有限公司銷售及市場經理鄧君勝表示,該公司主要經營玩具產品、嬰兒車、玩具床等產品的出口,其中歐美市場占八成份額。“出口到歐美市場的產品,都必須經過外國受認可的測試公司的測試。每測試一款產品都要好幾千元,同一款產品換了顏色又要重新測試,每年花費在產品測試上的費用就有70萬元。”鄧君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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