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案件情況
山東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一、被告廣東高樂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犯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貿有限公司著作權的(光頭強)毛絨公仔產品。二、被告廣東高樂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賠償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貿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30萬元。三、被告山東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犯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貿有限公司著作權的(光頭強)毛絨公仔產品。四、駁回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貿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被告廣東高樂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決所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8800元,由原告深圳市盟世奇商貿有限公司承擔2800元,被告廣東高樂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承擔6000元。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和副本六份,并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于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