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日前連續發布指令2014/79/EU和2014/81/EU,對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進行了修訂,增加了4種化學物質的限量要求,主要為:在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以及設計放入口中的玩具中,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和磷酸三(1,3-二氯-2-丙基)酯(TDCP)每項的含量不得超過5 mg/kg;雙酚A(BPA)的遷移量不得超過0.1 mg/L。同時歐委會要求各成員國最遲于2015年12月21日實施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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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歐盟對玩具指令2009/48/EC再次進行修訂使號稱“史上最嚴的玩具指令”更加嚴格。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一是抓緊搜集、了解新標準內容要求,及時將新要求落實到產品質量管理中;二是對產品原料、工藝等建立相應的質量控制體系,升級原材料,加強對原輔材料的增塑劑含量進行控制,將新法規要求落實到合格供應商評定、原輔料檢驗等工作中,著重核查材料成分、質量等級和合格證明等相關信息,從源頭降低不合格品產生風險;三是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技術部、品管部等關鍵環節人員的敏感性,在日常工作中控制產品風險;強化首件管理,及時將新產品送到具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確保新產品合格。